关于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审核结果的公示(第十五、十六批)
按照《河南省商务厅等19部门关于印发
<河南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>
的通知》(豫商运〔2024〕12号)和《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
<河南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>
的通知》(豫商运函〔2024〕15号)等文件相关要求,我市组织开展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审核、发放工作。经审核,现有第十五批260人、第十六批264人,符合政策补贴条件,现予以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反映。 联系方式: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 电 话:0398-2903868、2903099(监督) 地 址:湖滨区河堤北路17号 第十五、十六批.xlsx 三门峡市商务局 2024年12月5日
河南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>
河南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>
http://swj.smx.gov.cn/2376/616942368/1865905.html2024年12月0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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