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审核结果的公示(第十三、十四批)
按照《河南省商务厅等19部门关于印发<河南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豫商运〔2024〕12号)和《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<河南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>的通知》(豫商运函〔2024〕15号)等文件相关要求,我市组织开展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审核、发放工作。经审核,现有436位车主符合政策补贴条件(第十三批160人、第十四批276人),现予以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反映。
联系方式: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
电 话:0398-2903868、2903099(监督)
地 址:湖滨区河堤北路17号
三门峡市商务局
2024年11月18日
关于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审核结果的公示(第十三至十四批).xls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