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关零售业创新提升,商务部牵头的这项试点申报再次开启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,扩大内需、提振消费、稳定就业、保障民生,做强国内大循环,商务部等4部门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,启动第二批全国零售业创新提升试点城市申报工作。
根据通知,本次试点申报城市应为地级及以上城市,要求其在推动零售业发展方面积极性高、基础较好、政策扎实,能够按照《零售业创新提升工程实施方案》要求,编制试点工作方案,推动零售业创新转型,探索“一店一策”盘活商业设施的有效路径,打造新业态、新模式、新场景。
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需会同同级住建、文旅、市场监管等部门,指导本省份地级市做好申报工作,并对各市申报材料进行初审,共同出具推荐函。推荐数量不限,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可直接申报。相关材料需按要求于2026年5月27日前报送商务部。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联合评审、公示并最终公布试点城市名单。
通知强调,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,充分调动城市参与积极性,聚焦零售业形成高质量的试点申报材料。申报城市需准确把握零售业及各类业态的内涵外延,深入摸底本地零售业存量资源和低效闲置资产情况,加强政策集成,充分用好城市更新、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、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试点、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、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试点、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、完整社区建设等现有政策资源。
同时,要发挥零售商协会及代表企业作用,问需于企、问计于企,推动“一店一策”开展零售设施改造,并做好经验推广,总结推广本地零售业创新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。
在试点方案编制方面,各申报城市需按照前述实施方案要求,结合地方资源禀赋和工作实际,围绕场景化改造、品质化供给、数字化赋能、多元化创新和供应链提升等重点任务,编制为期两年的试点工作方案。方案要坚持问题导向,做到思路清晰、任务明确、目标量化、政策务实,可侧重2至3个方向,并实行项目清单化管理,确保方案可落地、可实施、可评价。